责任编辑和编辑有什么区别?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13:43:19

按照《图书质量保障体系》的规定,“图书的责任编辑由出版社指定,一般由初审者担任”,“初审,应由具有编辑职称或具备一定条件的助理编辑人员担任(一般为责任编辑)”。可见责任编辑是担任初审的编辑或助理编辑。通常的理解也是这样的。但是现在也有编辑室主任、正副总编辑(含高级职称人员)担任责任编辑,或与其他编辑人员一起担任责任编辑的。还有一种策划编辑,未见规定,在实际工作中出现越来越多,并公开署名于书名页。策划编辑是不是责任编辑,与责任编辑是什么关系:指导的,平行的,相互联系或相互隔绝的。?
  上述情况的出现,说明对责任编辑的概念要进一步界定。责任编辑是书稿的初审者,这是确定的,但担任责任编辑的人员,不限于编辑或助理编辑,还包括编辑室主任和具有高级职称的编辑人员,即所有的编辑人员。现在实行书号控制,各出版社统计“有发稿权的编辑”,就包括了各类编辑人员。策划编辑的地位,有待法规确定,我的意见,策划编辑也是责任编辑。《图书质量保障体系》规定:“出版社的全体编辑人员应认真履行编辑职责,积极参与选题的策划工作。”这说明责任编辑也应参与策划,策划是责任编辑的份内之事。既然全体编辑人员都可担任责任编辑,都应参与策划,又何必另设策划编辑,使“策编分离”呢。?

  http://www.cbkx.com/2000-4/30.shtml

责任编辑岗位职责
(1) 责任编辑是当期刊物编辑出版质量的主要责任者。
(2) 负责当期稿件内容的审核和编排;栏目的确定;编辑规范的检查和统一;中英文目录的编定;封面及封底版权页的核准;校样的审阅、统编、统校、核红。
(3) 校样排出后,将校样分发给学科编辑校阅,编辑对校样的修改如有不妥或因版式需要,责任编辑有权删改,但应尽可能征得学科编辑同意。
(4) 负责协调学科编辑之间在编辑工作中出现的不同意见。
(5) 对样刊的编校、印装质量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编辑部主任。

  按照《图书质量保障体系》的规定,“图书的责任编辑由出版社指定,一般由初审者担任”,“初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