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问题帮帮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19:54:45
请大家帮帮忙。我在婚姻上属于招女婿,刚到丈人家时只有两间矮平房,后来在我自己的艰苦努力下在原来老平房的地基上建起了两层楼房,这楼房是我一人出力出钱建的。但当时房产证上的户主写了丈人的名字,那时我也没考虑得很多。丈人有四个儿,现在另三个女儿认为这楼房有她们的份,就是不讲理的想霸占这房子,并且丈人也有点偏向于她们。都是因为当时的疏忽,我现在很困惑,我如何才能把房产证上户主的名字改成我的名字呢?以前丈人写下的房子是我建的字条是否能起作用?
有啥办法改房产证上户主名不通过其他女儿?因跟他们关系挺紧张。

9月1日 11:47 首先,我是做房地产的.
我从你的信息上分析,你这是二手房交易,你先在买的是有房产证的房子,你必须要去当地的产籍处办理过户手续!
至于你所说的签定的合同,不太具有法律效应,只是一个双方的买卖协议,即使公证了,也不太符合法律常规,只能证明你们双方有一个买卖行为,但是产权不明晰!如果有纠纷,你就比较吃亏了!
关于你所说的你们签的合同.因为你是在三级市场买的房(即二手房市场),不是在二级市场买的房(即商品房市场),签的不是<商品房买卖合同>!所以,你必须找一家正规的中介公司,办理过户手续.
注:在中介公司你要签的合同有:
1.房地局的双方买卖协议
2.三方买卖协议(买家,卖家,中介公司)
3.公证书
4.银行的转帐.
就这么多吧,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呵呵!如果,还不明白,你可以至电029-88531788!

办法一:在你丈人心情好的时候,劝他将房产过户给你
办法二:如果他身前不肯将房产给你,劝你丈人去公证处立个遗嘱,指定到你名下
以上手续都不需通过他的其他子女
另外,如果你没有建造楼房,而原来平房的所有权人也是你丈人,那么其他子女理应有继承的权利(就是说他们有权分享利益,只要他们不放弃权利).因此,不能因为你出资将房屋扩建,就认为他们没有份.最好还是全家协商一下,或许你贴些钱给他们就解决了呢.
从法理上来讲,房子的归属只看产权证,与谁出的资无关,所以他们想"霸占"还确实没办法^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