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权代理与不得代理的区别?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09:53:43
譬如遗嘱是不得代理的,但如果病人危急,叫别人代书,事后病人清醒是否有追认权?还是此代书遗嘱法定无效?

一、无权代理是指在没有代理权的情况下以他人名义实施的民事行为,比如: 1.未经授权的“代理2.代理权消灭后的“代理”。3.超越代理权限的“代理”,
二、不得代理是指有些行为由于它本身的性质决定或当事人之间约定为不得代理的行为。例如,立遗嘱、收养子女、结婚.
三、无权代理和不得代理的主要的区别是:无权代理可以事后追认也可以事后撤销.而不得代理不存在追认和撤销的问题.
四、如果病重危急,可以代书遗嘱,但必须符合继承法的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无权代理与不得代理,没有可比性,应当是有权代理与无权代理的区别:
有权代理必须具备下列要件:(1)代理人有代理权;(2)代理人须作出或者接受法律行为上的意思表示;代理人的意思表示不仅包括双方意思表示,还包括单方意思表示。例如,代理人可以行使形成权,即仅凭自己一方的行为使自己与他人的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终止,这就是单方行为;可以为订立合同等双方法律行为。(3)代理人为代理行为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4)代理人应当遵守法律规定的或当事人约定的代理义务;(5)代理应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适用。原则上,任何法律行为均允许代理,作为例外,具有身份性质的行为,如结婚、离婚、遗嘱等,此类身份行为强调特定主体的本人的意愿,故不允许代理。

无权代理是指在没有代理权的情况下以他人名义实施的民事行为,无权代理包括:行为人没有他人授权,或者超越了授权范围,或者授权终止后依然以之前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行为。无权代理人签订的合同效力待定。如果被代理人不追认,则合同不发生效力,其结果由无权代理人承担。

代书遗嘱可以,不过有病人签字,或医生证明

无权代理是没有权利代理,但当事人赋给他权利,就有权代理了,不得代理就是不得从事这种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