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帮助!急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04:18:39
我是个给个人老板打工的人<包吃包住>,有一天,在中午下班的时候,为了给我自己找两块床板<我住在上铺,床板有两快糟了怕砸到下面的人>,在工地上用别的公司电锯<带电刨那种的>割了两块床板,将左手的中指刮伤,指甲全部刮掉.骨也被刮伤.送近医院做了夹伴移植二次术<说的不专业,大概的意思就是,在我左手的同一中指取一块肉放在了指尖的刮伤处,又在小腹取皮放在第一次取皮的地方,小腹处缝上.>可过了8天拆线的时候<上午拆的,到了下午.伤口就开了.>!我问医生这和医院有责任吗?医生回答我的是:”医生只管治病,不管保命.和他门没关系,别说这点小口,就是整个移植都不活,我门都没责任,治疗成功与否是有百分比的”.说的有道理吗?指尖处医生说要15天拆,可是我发现移植处伤口鼓包软软的还肿着.要是不 活我可怎么办?我有点接受不了~说的有点乱,情况就是这样.请求好心的人给予帮助详细解答我的问题!~谢谢大家!谢谢~
请问:1该老板应该对我负什么样 的责任?2移植术失败我该怎么办?医院有什么样的责任3我应该怎样享有应有的权利?4小腹刀口不愈合,医院有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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腹部切口裂开是常见的并发症,一般在术后一周左右的时间多发。人家都8天拆线,就你裂开了。医院不负责。再缝一次还得你付钱。和医院谈谈,最好裂开后的缝合别收钱了,这个还是可以通融的。不要和医生闹僵,大家都没好处。
手指尖2周拆线是对的。皮瓣活不活1个星期应该已经看出来了,现在皮瓣没死基本上就没事了。
心放宽点。小问题。
至于老板方面。因为是下班时间。你也不是在工作。所以这不是工伤。认了吧。自己的差错还是得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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