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子需要负什么法律责任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02:32:37
男孩和女孩交往将近半年,后来因为很多原因,两个人分手了,分手后女孩子发现自己怀孕了,就到法院告男孩子强奸。请问法律在这方面有哪些规定?

大家都知道未满14周岁的女性算是幼女,不管在他原不愿意的情况下发生性行为都算是男方强奸幼女罪!可判八年以上有期徒刑!
女孩满了14岁就不算幼女了,你就可以放心了!
强奸是在违背女性意愿的情况下以胁迫暴力强行与女性发生性行为的活动!
至于你说的这种情况,构成恋爱关系都半年了,人证物证因该有很多了吧!双方父母朋友就是证人啊!半年在一起发生过多少回性行为了,她怎么不说强奸那?只能说明她幼稚!
所以说在这方面就没有什么规定!根本不在法律范畴之内!

这属于诬告陷害。要承担刑事责任的。第二百四十三条 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适用前两款的规定。"

如果以涉嫌强奸想追究男孩的刑事责任,应该到公安机关报案,因不是自诉案件,被害人到法院起诉程序不对,是想追究民事赔偿责任还是你没搞清楚呢?

法律是法律,但是在法律之外那个男孩子也应该想想自己的责任!毕竟他是个男的!自己的行为造成的后果必须要自己去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