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营业税、消费税”分别是地税和国税的征纳范畴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05:03:59
我单位出售了一辆货车,车辆属于固定资产的“动产”范畴,只有属于固定资产的“不动产”范畴处置取得收入时才按收入的5%交纳营业税。
因此
1:我单位的这次处置“动产”是不纳“营业税”的对吗?
2:若有“不动产”的处置,交纳“营业税”是在地税交纳吗?是于次月交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时填写在一张申报表上,一起交纳吗?
3:请朋友们给讲一讲会计会涉及到的消费税方面的一些问题!
先谢谢了!

晕!这位朋友,我想你先得明白什么是“动产”与“不动产”的含义。
所谓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态改变的财产(一般是指建筑物)。反之,则为“动产”。
你公司销售的货车属于地税征收的消费税税目,你所缴纳的消费税额=营业收入×税率
下面是小汽车征收消费税税率的详细:
1、小轿车
气缸容量(排气量)在2200毫升以上的(含2200毫升) 8%
在1000毫升~2200毫升的(含1000毫升) 5%
在1000毫升以下的 3%
2、越野车(四轮驱动)
汽缸容量在2400毫升以上的(含2400毫升) 5%
在2400毫升以下的 3%
3、小客车(面包车)
汽缸容量在2200毫升以上的(含2200毫升) 5%
在2200毫升以下的 3%

因为你产生了消费税,自然就产生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附加税”,这我就不多说了。本月底做好账,于次月8号之前缴纳“综合申报表”(即由多税种组成的综合申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到地税办税服务厅。

消费税的征收范围主要有:烟、酒及酒精、鞭炮和焰火、化妆品、护肤护发品、汽油、柴油、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十一种商品。

另外,你公司销售汽车与“营业税”无关!!!

如果你单位销售的是自己使用过的属于征收消费税机动车,售价超过原值的,按简易办法依照4%的征收率计算税额后再减半征收增值税;售价未超过原值的,免征增值税!!!!!
好了,累死我了!!给我加分啊!!!!

1.不应交营业税,只有不动产才交税
2.是在地税交纳
3.我也不懂,哈哈。

你销售汽车了,就属于收入啊,应该是交税的,是交地税,也填在一张表上,不知你是哪里的朋友,济南这边现在新加了一项地方教育附加。是营业收入的百分之一。
消费税的征收范围主要有:烟、酒及酒精、鞭炮和焰火、化妆品、护肤护发品、汽油、柴油、贵重首饰及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