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后男的问女的要钱 懂法律的来说说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05:02:11
事情大致这样的
(A男)今年大概29岁 和 (B女)今年23岁 是经过 (C)介绍认识的
(C)是 (A男)的同事(B女)的邻居
见面之后(A男)对(B女)蛮有好感 两人就算谈恋爱了
后来(A男)把银行卡给了(B女)
(B女)在一星期之内消费了8000元 之后(A男)傻掉了 和(C)说分手

(A男)和(B女)总共恋爱一个月多

分手后(A男)要(B女)还8000元
(B女)认为没有必要 但是毕竟是邻居介绍的 面子上说不过去 后来说给(A男)2000,当时(A男)说不要了

后来邻居来电话说要8000元,(B女)很郁闷
现在(A男)的意思是2000太少了 要还就还8000 邻居站在他那边为他打抱不平

大家觉得(B女)该怎么做呢

是不是可以告(A男)损坏名誉阿
■这张卡不是信用卡,是建设银行储蓄卡

1▲大家来说说对这件事的看法

2★(A男)现在要钱8000 ,(B女)是不是应该还给他?

3◆ 如果不还的话又应该怎么说和怎么做呢?
怎么做比较恰当呢 (C)邻居这里又该怎么处理呢 ?

mrcrest 同学说的第三点不太明白 什么叫严重侵害赠予人?

那就要看A男把信用卡给B女的意思表示了。
1如果是让B女帮自己保管,则B女的应该归还所花的钱,如果B女不还,那么她的行为已经构成侵占罪,要负刑事责任;
2如果A男把信用卡给B女,意思是让B女随便花,视为对B女的赠与。B女无需返还。
3但是,在下面情形下,A男可以撤消赠予:a严重侵害赠予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b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的;c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真麻烦啊,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关键是看这个男的知道不知道这个女的划了他8000啊,要是知道的话那就活该啊,要是不知道的话,那女的的人品有问题啊,一定要要回来啊!

不能。
损坏名誉必须是采用侮辱和诽谤的方法,使受害人的社会评价度降低。
恶言辱骂是为侮辱。
无中生有是为诽谤。
向不确定的多数人传播信息才可能使受害人的社会评价度变差。
A男一条都不符合。

这个女的真不是东西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上了法庭。法律就是公正的

还不还 都没有法律依据
不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