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失刑罪?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01:23:30

失刑罪是中国古代官吏职务犯罪的罪名,“凡因过失使判决量刑不当的,构成失刑罪”。秦简记载有一个官吏因未及进估算赃物的价值而致用刑不当,被定为"失刑"罪:"士伍甲盗,以得时值赃,赃值百一十,吏弗值,狱鞫乃值赃,赃值过六百六十,黥甲为城旦。问甲及吏何论?甲当耐主隶臣,吏为失刑罪。"

失刑罪
中国封建社会审判官吏因适用刑罚不当而构成的犯罪。《史记 ·循吏列》:“李离曰:‘理 (司法官)有法,失刑则刑,失死则死。公以臣能听微决疑,故使为理。今过听杀人,罪当死。’”《秦简 ·法律问答》中多处规定了失刑罪。唐代以后,法律对此均有明文规定。失刑分为失出和失入两种。失出指审判官因过失将有罪者判为无罪、将重罪者判为轻罪的行为。失入得审判官因过失将无罪者判为有罪、将轻罪者判为重罪的行为。犯失刑罪的审判官吏要负刑事责任。失刑罪较故意出入人罪要轻;失出较失入要轻。《唐律 ·断狱律》:“断罪失于出者,各减五等。”“断罪失于入者,各减三等。”明、清律规定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