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通奸事实公布是不是侮辱罪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20:43:02

如果通奸的事实是真的(通奸违反伦理道德,是要通报批评的,嘿嘿),则虽然被人公开了,但不构成侮辱罪,要构成侮辱罪,通奸的事实必须是捏造的,是根本没有发生的事实.而且必须情节严重才能构成.
该罪除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以外,告诉才处理.

我说楼上有些同学有没有学过法律?公开他人隐私,严重侵害他人名誉的,是侮辱。如果是捏造事实,就是诽谤。

侵犯隐私权.
不过如果你无法证明你所”公开”的是事实的话,就是侮辱诽谤,情节严重就触犯了刑法.

这样做是不对的。公开他人隐私,侵害他人名誉是要被惩罚的。不过你偷偷告诉当事人,做个搅屎棍也可以达到你的目的,还不被惩罚。

首先要看LZ所说的通奸是否属实,是否有确凿的证据.(目前国内对这类案例并没有详细的处罚).所以LZ谨慎处理.否则原告成为被告.反而构成诽谤罪就是你的不对了.

主要看情节和影响,如果对被害人造成了生命财产、名誉等方面的损害比较大的话,是可以构成侮辱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