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工厂上班没有签劳动合同,现在拿不到工资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0 10:44:56
我是小猪,路见不平,拔刀相助,
首先你没签合同对你是非常 的不利啊!要想拿会拿回你工资难啊!
但也不是说没有办法, 有办法的,因为你有以前的同事可以证明你在该公司上过班的,放心,<劳动法>和<合同法>都是保护劳动者和弱者的,不是保护那些没良心的家伙.你要按照非暴力的手段拿回你的工资,程序如下:
1.收集相关证据,然后到你所在市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劳动监察大队会进入你们公司调查,进行调解.劳动监察没有强制执行力.
2.调解不成就到所在市的劳动局申请进行劳动仲裁,一旦劳动仲裁你赢了,你就可以拿回你的工资,但仲裁执行力也不够,
3.如果还不行,那你就到法院起诉该公司.法院具备强制执行力.
要注意收集和保留证据,你现在有教训了吧!下次打工一定要签劳动合同啊!但现在可以这么说,你们公司不和劳动者签署劳动合同是违法的,肯定挨罚款的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法关于劳动争议的处理程序如下:
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第七十八条 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依法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十条 在用人单位内,可以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代表担任。
劳动争议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应当履行。
第八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同级工会代表、用人单位方面的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担任。
第八十二条 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