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年满18周岁在法律上有什么意义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05:54:25
我只知道年满18周岁的人要负完全刑事责任,不再受《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那么,还有别的什么意义么?
比如说我现在是高二学生,再过几个月就满18周岁,是不是说这个时候父母就没有抚养我的义务,之类的东西。
非常感谢~

1、从民事行为能力方面分析,年满十八周岁之后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从事民事活动
2、从刑事责任能力方面分析,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构成犯罪和承担刑事责任所必须具备的刑法意义上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
年满十八周岁之后属于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承担刑事责任,并且不再因年龄而从轻、减轻处罚。

《民法通则》
 第十一条 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刑法》
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就你说的那个问题
如果你是在学校就读高中的话
你父母是必须对你的学业进行负责的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婚姻法若干解释一》第二十条: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

但是,如果你以后读大学,
在有必要的情况下,你父母可以负担你的费用
但是如果没有必要的话,再加上经济困难,
你父母可以不供你读大学的
明白了吗?

十八岁,成年了,于是:
1、可以判死刑。
2、不再适用刑法上关于未成年人应当减轻处罚的规定。
3、签订的任何合法合同,具有法律上的效力。
4、你已经没有法定代理人,也就是监护人了。
5、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十八岁被视为完全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16岁如果有自己的收入也被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