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关系解除后,恋爱期间的财物送往应如何处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7 01:49:02
恋爱关系解除后,恋爱期间的财物送往应如何处理

如果是简单的单方赠与并已经实际交付,则不能再索要回来,除非对方有伤害到赠与人或赠与人近亲属,又或者赠与行为严重影响到赠与人的生活或生产,再就是如果赠与是付有非人身性的义务的(比如,赠与时要求对方与赠与人结婚,财物才能归属受赠人的就不行),受赠人没有履行该义务的情况下,赠与人可以向法院请求不履行赠与并返还赠与物品。
另,如果赠与的物品实际是用于双方共同的使用,并双方有同居关系,可以主张该赠与物品为共有财产予以分割。

恋爱期间的赠与对方的物品,是不能收回的.

不能收回,但是,如果涉及重大的订婚性质财产,可以要回,如戒指,房屋,电器,汽车等。

既然把这问题列在法律里,我想你所送给对方的东西应该是很多很重吧?那么你当初一定是很爱他了,既然真心爱他才送的礼物,又何必去讨回呢?把你们的爱情收拾好,作为美丽的回忆不是很好吗?何必到最后搞得像仇人一样呢?再说,我想如果要会也没什么意义啊,我还没有见到过向别人要回送出去的礼物的哦,呵呵...

(上面都是废话)

贵重的财物全部无条件留下。
不贵重的东西全部送废品收购站............

又没结婚,哪来得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