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大专生摇身变“苦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07:39:21
天津石油职业技术学院于第三学年第一学期组织本院应用电子专业的学生至天津塘沽保税区海格OEM电子厂实习。

教学计划学生必须参加。

实习情况:

在流水线上和正式员工(最高学历中专,一般为初中)做一样的工作(凡是正常人不用10分钟即可学会)。

每天工作12个小时,强制加班,有时义务加班。除非没有工作计划,否则绝没有公休日,在有工作计划时病假事假一概不予批准。(全年工作绝对超过2008小时。)

正式员工和试用期员工基本工资严重低于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基本工资从350-500不等)。

公司做出的决定学生不可以反抗,否则就退回学校,学校会以实习不及格为由不予毕业证。

哪位律师朋友或专业人士帮忙分析一下。万分感激!
关于实习的问题,在劳动法律方面的保护,我们国家还是相对落后的,从现行的法律规定来看,实习生是被排除在劳动法律保护范围之外的.因此,只能靠你们和学校或者是和公司的谈判了.主要是看你们的合同,如果合同不违法就可以.

这是 一位律师说的.

公司和学校后台硬,告不下来,会收不到毕业证.

实习生不是免费劳动力,学校和公司的行为违劳动法
建议你去劳动部门投诉

你的问题只有人大,国务院才管得了。其实若按劳动法规定的来做,全国只怕有90%企业(或公司)都不合格,最简单的一个例子是每周工作不得超过44小时,超过了要算加班,可是我们这里还有重工业工厂每天上班12小时的,没有休息天,没有节假日,工资还比不上行政事业单位的临时工。另外,不要说什么住房工积金了,医保社保都不会买。很多人会说去劳动部门投诉呀,用法律手段解决呀,有个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