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受教育时,未成年人有人身自由权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6 12:43:58
我是一名学生.才15岁.我在一篇课文不会背老师就罚我中午留在学校里.会背了才可以去吃饭,大家老师有没有侵犯我人身自由权.

呵,严格的说当然是侵犯人身自由权,但又何必追究呢。
想想小的时候因为作业没做好,上课不认真,经常被老师罚站啊,留校啊,现在想想留真是一件遥远而值得怀念的事情。
玉不琢,不成器,只要那个老师不是有什么毛病,故意折磨学生,不必弄到侵犯人身自由这么上纲上线吧。
你还小,长大了或者还会最记得这位老师。呵,我现在印象最深的就是最严厉的老师,想不留校,把课文背好就是喽。

你可以到校长室反映哎~

老师的做法是不对的,已侵犯了你的人身自由权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十三条 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对未成年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以及社会生活指导和青春期教育。
学校应当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
所以,老师的行为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