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教:一起打架事件的处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3 00:34:15
一位62岁老人在傍晚遛弯,在自行车道按道行驶,与一反道骑车带人的一男一女(均是学生)相刮碰,发生争吵,随即男青年动手打了老人后,老人还击,女青年上前也打了老人的脸,直至后来男青年拨打110报警。男青年眼周有血痕,老人在入派出的后脸部有肿胀。进到派出所后,老人被安置在候审室,男青年被带至医院验伤,直至晚上10钟左右验伤归来的男青年处于自由活动的状况(未被带至候审室)而老人直至第二天还在候审室(连上厕所都要公安人员陪同),我请问该派出所的处理方式是否得当。

派出所在传唤当事人进行调查过程中,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身体状况和案件调查的情况,采取特别看护和相对放松的方式进行。在本案中,男青年毕竟身体状况强于老人,如果已经获取其相关的资料,使其处于自由活动的状况,也是允许,老人在其受伤后,为避免发生意外,对其实行“连上厕所都要公安人员陪同”的特别看护也是情理之中的。派出所的处理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公平合理,要看最终的处理结果,而不是调查的过程。

提问人对这个问题的描述存在很大疑问:
第一,62岁的老人了,能够将“男青年”和“女青年”两人都打伤并且还要去验伤,而老人却毫发无损?看来老人家是隐藏民间的武林高手啊!
第二,一开始说的是学生,后来改成男女青年,要知道学生有小学生中学生大学生,而青年都只能够指18岁以上的人了。看来这两个“青年人”是垮掉的一代了。要不就是特别有爱心,不敢伤了老人。
第三,老人在进入派出所之后脸部有肿胀。从与两“青年”发生纠纷来看,估计老人家自持是武林高手,不将我们的人民警察放在眼里,依然如发生纠纷时一样的脾气,所以气肿了脸。因为你要知道,派出所的人即便要打人也绝对不会打脸的,因为那地方容易被看出来。还有就是派出所的人也是人,不会那么严厉的对一个花甲老人啊!
第四,老人家遛弯应该在人行道上,所以在自行车道上被刮了一下,作为老人家首先应该知道自己错了,其次才是解决矛盾,并且只是简单的刮了一下,用得了打架来解决吗?
第五,至于是哪个先动手,呵呵,还有待查证。并不是先动手的人就没有理。
第六,如果男青年的伤已经是轻伤了,那么老人家要负刑事责任。所以派出所在这个案件中的处理是正确的,可以暂时拘押老人家24个小时。
第七,作为老人家,因为这么大年纪了还在号子里,换谁都无法接受,派出所的人担心老人家思想上有想不开,所以派人跟随是正确的,人性化的。
哎,好累啊!

关键是结果,双方都是当事人,对老人应该多一些爱心.

关键关键是结果,双方都是当事人,对老人应该多一些爱心.
回答者:ZHW2570210 - 同进士出身 七级 10-19 07:59

学生多大年纪,是否具备责任年龄,再有一般这样的事情都是调解解决是结果,双方都是当事人,对老人应该多一些爱心.

学生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