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谁知道福建最近有善环保餐具诈骗被破获的案子?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04:15:06

泉州中院审结一起合同诈骗案
蔡宗谋
福建省泉州市一农民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虚构外商投资事实,以冒用、虚构的单位的名义签订合同骗取货款或骗取他人定金后逃匿。5月23日,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傅金停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责令被告人傅金停退赔广西忻城甘蔗纤维板厂人民币5万元;对其他共同犯罪人尚未退赔黑龙江海鸥实业集团的赃款人民币71万元承担连带责任。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0年4月间,傅再南(化名傅春生,现在逃)编造台北市冠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准备在国内寻求合作伙伴生产腊木餐具并包销产品的虚假信息,将黑龙江海鸥实业集团总经理刘凤文等人骗到厦门市。被告人傅金停化名陈平,谎称是冠华公司国内代理,与刘凤文洽谈“合作”事宜,并签订了《合作意向书》。 同年5月上旬,傅再南再次将刘凤文等人骗到惠安县。被告人傅金停等人先后骗取海鸥集团货款人民币116万元后,以人民币13.5万元价格委托泉州华光机械厂生产木工机械14台、模具60套,连同其他的6套模具发运海鸥集团。

2000年6月间,被告人傅金停化名傅金平,虚构冠华公司欲求合作伙伴之信息,将广西忻城县甘蔗纤维板厂(下称纤维板厂)厂长蓝永艾等人骗到永春县,并谎称其系冠华公司国内代理,诈称冠华公司欲与纤维板厂合资生产环保餐具,带蓝永艾等人到南安诗山一生产餐具的厂家参观,后由“张志明”(身份不明)以冠华公司副董事长身份与蓝永艾签订了《合作意向书》。7月间,被告人傅金停又将蓝永艾等人骗到惠安县,并与蓝永艾签订了《合资协议书》,随后,“合资双方”与虚构的泉州市恒达机械厂的“黄国强”(身份不明)签订了价款为人民币220万元的机械、模具购销合同,骗取纤维板厂定金人民币5万元。

被告人傅金停先后15次从彭建送账户领出人民币31.5万元。案发后,其亲属退出人民币40万元,已由公安机关发还海鸥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