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第三者插足女方想申请离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08:36:32
由于第三者插足女方想申请离婚,小孩3岁,女方无业。

想知道走什么么法律程序,需要提供什么材料,可以得到什么赔偿

情况是属于婚外恋的情形。这种情况是为当代中国的伦理道德所不容的,但从法律角度讲,还没有违反法律的规定。我国《婚姻法》第32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
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如你想达到离婚的目的可以参考有无以上规定的情形,如没有的话,而你的丈夫又坚持不离的话,则在一审诉讼中你可能要面临败诉的局面。即法院可能会判不离,你没必要上诉,上诉成功的希望很小。你可在判决生效6个月后,再次提起离婚诉讼,届时法院一般会判离的。还有一条路是可能在一审诉讼中判离婚,就是你找出他与第三者同居的证据,法院可据此判决离婚,但在彼种情况下,如男方(即无过错方)提出损害赔偿的话,法院应该支持。具体赔偿多少,这里不好判断,一般是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向无过错方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