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年子女可否拒付父母的医疗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07:13:59
首先声明,不是我们不孝顺,而是医院逼得我们这样啊!
今年在医院看病,我妈要做一个腰部手术,术前医生说三万五十天就可以出院了,谁知手术出了问题,不得不进行第二次手术,现在花了将近6万了,人还在床上动不了,医生又极其不负责,说我们如果不付清另外的二万多块钱就停药了。
明明是医院手术没做好,现在要我们家属来承担后果。
我想请问一下各位懂法人士:
1、如果我们子女拒付医疗费,医院能否起诉我们?(注——一期费用全是我们几个子女借来的,父母没有固定收入)
2、我们可否起诉医院是医疗事故(因为人现在大小便失禁,情况比做手术前更坏)
不胜感激!
谢谢各位友人的关心。下面对问题再作一些补充、:
但是各位有的说不能起诉我们子女,有的说可以起诉,我还是有些迷惑。
本人查了一下〈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其中对老年人的定义是年满60岁,由于我母亲未满60周岁,因此不属于〈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保护的范围,只适用于〈婚姻法〉中关于成年子女有义务赠送父母这一条。但其对“赡养”一词没有详细的说明,承担父母的医疗费用是否也算在内?
另外,提到医疗鉴定,因做手术前,家属是签过字的,对于手术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按过手印,比如可能出现瘫痪等。这是否对我们家属特别不利,我们是否有胜诉的可能?
(之所以说情况比手术前糟糕,是因为手术前,我妈妈只是左脚因神经压迫引起腿痛,右脚是没有问题的,可以活动自如,在手术做完后,左脚和右脚的脚掌都不能动了。)
另外,据手术的医生称,在进行第二次手术时,他的手一直抽筋,但是他自己揉了揉,因为没有别的人来做手术了,所以还是坚持把手术做完了。——这是否构成医疗事故?

医院只能起诉你的母亲,不能起诉子女.如医院起诉你母亲要治疗费,你母亲可以反诉医院将病治坏了要求赔偿.
你们可以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或者医疗过错鉴定,如医院有责任,你母亲可以向医院要求赔偿.

成年子女有对老年人赡养的义务。你可以咨询相关的法律人士。让医院做出相应的赔偿。因为医院太不负责了。

不可以

1、你母亲这种情况你们子女一定要管的,婚姻法中子女有赡养的义务,就包括治病的医药费的承担,如果以后瘫痪了,你们要照顾;
2、问题的关键还是医疗不当或医疗过错。当务之急是找到他们存在医疗不当的地方,然后和他们协商减少医药费,如果不成的话,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损失(对于医疗行为无过错、无因果关系他们有举证义务);
3、证据从下面列表中仔细查找:术前诊断是什么?是否有手术适应症?手术名是什么?手术的目的?什么麻醉?手术未成功的原因是什么?出现了什么并发症?是否是术中新造成的损伤?
如有疑问,可以和我联系

NO

可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