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苦恼的问题,哪位专家指点一下我 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1 19:51:26
我的姑父在4 年前被人不小心用石子把头打伤了,因为医疗条件不好,落下了后遗症,当时通过地方法院解决的结果是赔偿了1万块,现在如果提出让肇事人增加赔偿,可以吗??法院会怎么判??(我辜负一直没有是没有经济来源的)
那如果现在提出上诉,胜出的可能大吗??

1.你可以提起诉讼要求追加赔偿费用。
2.相关法律依据:《最髙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3.法院应当支持。

一般来说法院是不会受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