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咨询,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10:20:16
我是交通事故的受害者,当时我在路边站着,被一辆桑塔纳撞成重伤(符合法律规定的重伤标准),肇事者在路人指责下将我送至医院走廊,随即逃逸,几天后被交警找到,交警认定对方负全部责任,可至今已有大半年,肇事者却连医药费都一分未付,现我已起诉到法院,但只是民事诉讼,如今还未开庭.请问我还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吗?如果可以,我该怎么办,是不是还得再起诉?当时我是在校大学生,但今年7月份已毕业,因为伤病至今未能工作,我的误工费该如何计算?谢谢!

1、不构成犯罪,不能追究刑事责任;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申请伤残鉴定,要求支付残疾赔偿金。

你这种情况只是交通事故,不属于刑事犯罪,不构成交通肇事罪。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建议你委托专业律师介入提供法律帮助和代理。祝你好运

1.不能追究其刑事责任,因为不构成交通肇事罪的标准,虽然有逃逸的行为,但是不是法律规定中的逃逸,已经把你送到医院,且没有造成严重后果;
2.你没有工作,所以没有工资证明,所以按照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你的收入;
3.重伤还不能确定是几级伤残,还应当去做一个伤残鉴定,确定是几级伤残,才好确定赔偿的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