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CFR?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05:03:59
code of federal regulation

CFR,全称Cost and Freight,指在装运港船上交货,卖方需支付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港所需的费用。但货物的风险是在装运港船上交货时转移。
  《美国联邦法规》(Code of Federal Regulations,简称CFR)是美国联邦政府执行机构和部门在"联邦公报"(Federal Register,简称FR)中发表与公布的一般性和永久性规则的集成,具有普遍适用性和法律效应。因此,CFR的内容覆盖广泛。读者在使用CFR时需要注意的是,美国联邦法律在为CFR中的法规提供权威性的同时,对CFR也设置了一定的限制条件。这意味着CFR任何主题下的法规都应当与美国法典(U.S.C.,United States Code,为ACT的一些编纂,可从GPO的网站查询)中具有紧密联系的相应部分一起应用。在某些情况下,法庭可以因为CFR的某法规与联邦法律发生冲突而认定其无效。

  双方义务
  在《2000年通则》中,明确规定CFR术语只能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航运。如合同当事人不采用越过船舷交货,则应使用CPT术语。
  按国际商会对CFR的解释,买卖双方各自承担的基本义务,概括起来,可作如下划分:
  1.卖方义务
  (1)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的证件,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办理货物出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
  (2)签订从指定装运港承运货物运往指定目的港的运输合同;在买卖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港口,将货物装上船并支付至目的港的运费;装船后及时通知买方。
  (3)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为止的一切风险。
  (4)向买方提供通常的运输单据,如买卖双方约定采用电子通讯,则所有单据均可被同等效力的电子数据交换(EDI)信息所代替。
  2.买方义务
  (1)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的证件,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办理货物进口以及必要时经由另一国过境的一切海关手续,并支付有关费用及过境费。
  (2)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以后的一切风险。
  (3)接受卖方提供的有关单据,受领货物,并按合同规定支付货款。
  (4)支付除通常运费以外的有关货物在运输途中所产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