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票据纠纷,求高人指路?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04:11:06
一年前我开公司,对票据方面不懂,给了两张盖好章的空白支票给我的原料供应商。这个供应商欠了别人十万块钱,就瞒着我把这两张支票每张填5万块把支票给了别人,因为我公司帐户资金不足,其中一张发票被退回,我也被银行罚款。另一张还是在别人手里,是只写了金额没写日期的支票。现在,我那供应商不再承认欠人家的十万块钱。那个拿着我公司支票的人找上我了,要我还钱,不还就告我欺诈。

请求高人指点我该怎么处理这件事情。
我不欠供应商的钱,更没钱欠现在支票持有人的钱,错就错在我刚开始对支票使用方便一点都不懂上。
我现在可以将支票到银行挂失吗?

1、对实际持有支票的公司,请他出示你给他付款的原因比如购销等;
2、供应商当初取走支票有没有签字,如果签了,可以说明你不欠现在支票持有人的钱;
3、如果你欠供应商钱,先让他还了别人的,你付吧,或者将欠他的钱给别人,但要征得供应商的同意哈;

你签支票的时候,有没有写抬头,就是收款单位名称,如果有写了,那么这是你的原料供应商背书后又转让给了别人,持票人是有向出示票据的你单位要求付款的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
这中间的问题很复杂,不是一句话能解决,本身给人空白支票就是不符合会计制度的,连远期支票都不能开,还给空白支票,那就更厉害了.

吸取教训啦,或者找律师咨询一下吧!这样更为妥当!解决的也快!从你的提问中可以看出来,你在支票上除了盖好章以外什么都没写,这样是很危险的做法,所以才有今天的后果!主要是你什么都没写,所以没有很好的证据,那你究竟是欠供应商多少钱呢?当时有没有写下你和供应商之间的任何字据,如果没有的话那就很难说清啦!所以你找找以前的文件资料看有没有留下什么证据!

你公司是否欠那原供应商的货款,如果有,就要付,如果没有,你可以采用银行支票挂失,而后要登报声明.
以后支票千万空白,至少要把日期填掉.那最多就只有10天的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