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误诊该怎么处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15:17:32
我母亲因小时候发高烧而有后遗症,因此,在一家精神病院治疗已有二三十年了.服食的药物也是该医院开的.可是,在近次复诊的时候,该医院医生突然跟我们说我母亲的病不应该在它医院复诊,也不是服食这样的药.也就是说,我母亲的后遗症不应该用在精神病院看精神病科,不应该服食精神病人的药.可是不管怎么说,也在那家医院诊断二三十年了,不应该这样一个澄清就算了吧?!药物对我母亲的伤害谁来负责?!我听了之后真是气死了!
请问各位,我应该怎么做??

如你母亲不是精神病,而精神病医院却对她用药治疗了这么长时间,那属于误诊误治,如造成了你母亲的身体损害,应承担赔偿责任.如没有身体损害,可以要求医院退回医疗费用.

就算打赢官司也赔不了多少钱。中国吗!就不多说了。
你这个官司没10-8年打不好的。 最好还是求助媒体把它们医院名气先弄“响”

首先和医院协调协调,协调不好就要向法院提起诉讼了,
重要的是要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只有鉴定出来是医疗事故,才有可能获得赔偿。至于赔偿的数额,像这个比较复杂,建议请律师计算。

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赔偿,这是医疗事故,由医院负全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