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什么样的实事可以算作夫妻分居?夫妻分居期间各自的经济算不算共有财产?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06:55:43
法律上,什么样的实事可以算作夫妻分居?
夫妻分居期间各自的经济算不算共有财产?

请详细解释,并注明出自何法律条文。谢谢!

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中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3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可准予离婚.
因此,两人不在一起居住生活就属于分居。算分居时间从提出离婚的夫妻二人共同认可的最后一次同居的第二天起计算,到提出离婚诉讼(向人民法院递交诉讼状)的当天止;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都是共同财产。夫妻分居期间婚姻关系仍然存在,因此仍然属于共有财产。

  一,我国婚姻法是这样规定的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二,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主要是指,两人分居未共同生活在一起,在两年期间必须连贯,不允许当中有在一起生活的日子,

  三,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医说得很明确: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因此,只要未离婚,在婚姻期间取得的财产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在分居期间取得的财产)。

对于分居时间的计算,实际上没什么意义.即使一方说分居也很难取证,对方说没分居就说不清了.想离婚还是起诉,一次不行就两次,第二次肯定能离.只要没离婚,就是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也是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