挠头的工伤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15:36:55
我公司将一建设厂房工程发包给一私人包工头,结果工程当中出现工伤,当初和包工头签了建筑合同,内容里规定出现事故由包工头全部负责,但是包工头跑掉了.现在伤员要求我公司承担责任,那么这个工伤从法律上会怎样处理?

从你讲的看来你们用的是私人包工队,无论合同怎么签的,包工头跑了,或是没有赔赏能力,公司都要负责赔赏的,因为你们公司和包工头都是受益人,最大的收益是你们公司。
你们要先垫付费用,然后根据合同向包工头索要,也可诉之法院。但对于伤者你们要先予垫付的。如果伤者以安全事故诉上法院你们公司就损失大了。
你讲的不够详细,我只能说这么多了,最好找个律师咨询一下,不要因小失大。

承包人跑了,发包单位须承担工伤赔偿的连带责任, 但在履行完赔偿责任后可向承包人追偿.
工伤赔偿数额计算
职工因工死亡,应按照以下规定发给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按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六个月的标准发给。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发给由死者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死者的亲属。其标准为:配偶每月按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四十发给,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按百分之三十发给,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加发百分之十。抚恤金总额不得超过死者本人工资。供养亲属的范围和条件按照现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供养亲属失去供养条件时不再享受该项抚恤金。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四十八个月至六十个月的金额,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符合第二十二条规定享受伤残抚恤金期间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按全额标准的百分之五十发给。

要看具体情况:
1、如果私人包工负责人是你公司的职工并属于合法承包者,伤员工伤待遇由你公司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如果私人包工负责人与你公司没有劳动关系,只订立了承包合同,那么:如果承包合同中对工伤问题有明确约定,则按照合同执行;如果承包合同中对工伤问题没有约定,则由包工人本人负责。

按合同办哪,包工头跑了他也有家啊,能跑到那里去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