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的人身权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12:04:38
现在在一家公司工作,但是常常为了下班以后加班的事而烦忧,我也有自己的事做,不能天天加班.
有个星期天,我来公司加班,在中午的时候因我有事,离开了公司.
可是主管就拿公司条理来处罚我,处罚内容:服从工作安排、不听从主管教育、消极怠工,不遵守主管人员合理指挥者,并且还记过\罚款50元.
请问有谁来帮我解决我心的困惑,他们的做法可取么?我用什么法律来维护自己的人身权利呢?

首先,加班是必须支付加班工资的或者发放调休的。其次公司的管理规定必须合法,主管的要求也必须合法。
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如果他们不能很好的处理,你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

不可取,这样的规定本身就是违法的
建议去劳动部门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