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1956年进行的社会主义三大改造是否必要,时机是否成熟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09:59:13

1956年,我国大陆地区的针对反动派的战争基本结束,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不是阶级矛盾,不是同反动派之间的矛盾了,而是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的需要同落后的生产力之间的矛盾,所以,必须对我国当时现有的生产方式进行改造,以适应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的需要。所以,我国开始了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通过这次改造,基本确立了我国社会主义的经济地位。可以说,时机把握的还是比较准确的。但是,在改造中所遇到的问题,也有没有解决好的,导致了后来的大跃进。

1953年至1956年,新中国仅仅用了4年时间,就完成了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使中国从新民主主义社会跨入了社会主义社会。
1952年9月,毛泽东在一次中央会议上提出:我们现在就要开始用10年到15年的时间,基本上完成到社会主义的过渡。第二年9月,中共中央公布了过渡时期总路线,就是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对手工业,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过渡时期总路线公布后,三大改造运动随即展开。

三大改造中对农业的改造具有决定的意义。土改以后,中国农民虽然分到了土地,但生产工具和资金都严重缺乏,而且由于个体农业的极端分散性,决定它不能兴办较大规模的农用水利建设,遇到灾害,连简单再生产也难以维持。鉴于此,中央发出开展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到1956年底,全国入社农户占总农户数的96.3%,其中加入以土地和主要生产资料归集体所有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又占总农户的87.8%。

与此同时,个体手工业也逐步改造成为社会主义集体经济。

三大改造中,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最具特色。因为马克思曾提出对资产阶级进行“赎买”的构想,列宁将这一构想付诸于实践,但没有成功。毛泽东则创造性地提出采取和平改造的方式。改造首先经过国家资本主义的初级形式,再进一步通过国家资本主义的高级形式,使之转变为社会主义国营经济。到1956年,各行业普遍实现了主行业的公私合营。

三大改造的基本完成,是继土地改造消灭了封建剥削制度后,消灭了资本主义剥削制度,建立了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

国家对农业、手工业的改造的具体问题有:①改造的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