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计算机能执行某种任务的指令的集合称为什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9 13:01:59

程序

基本概念

程 序:为解决某一问题而设计的一系列指令。

主程序:通常被用户直接执行的程序。

子程序:在程序中被调用的程序。

源程序: 由人用源语言编写的计算机程序,必须翻译成机器语言后才能被执行。

目标程序: 是源程序经过编译后所产生的机器语言程序。

可执行程序:

源程序被编译后产生的可被机器直接执行的程序,具有 .EXE 扩展名。在VFP中是指由项目管理器连编生成的、可脱离VFP环境运行的程序。

应用程序:

指为完成专门工作而设计的一组相互联系的例行程序和子程序。在VFP中是指一组 Visual FoxPro 程序、表单、菜单和其他文件经项目管理器连编后形成的单个程序,不能脱离VFP环境运行,扩展名为.APP。

例行程序:

按某种顺序排列的、使计算机能执行某种任务的指令集合,可以是一种专用的程序或作为程序的一部分。它可由若干个子程序组成。

程 序 目标程序

批处理文件或批处理命令!

脚本Script。批处理命令也是脚本的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