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头用语用在哪些方面比较适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19:01:14

1、街头用语适合用于街头商家招牌、店名,不能用于正式场合,如要使用,应加双引号,且括号备注释义。
  2、街头用语评析。
  好的街头用语如店名等应该易懂好记,有广泛的认知度,富有亲切感,方便传播,最好从使用频率最高的日常用语中去寻找;别具一格,能够吸引顾客眼球,表达丰富的意思,具有一定的文化含量,雅俗共赏;如果能够把市场定位、行业特征包含在店名中则更属上乘。但有关人士认为,起好的店名虽然能够带来生意,但商家也不能抱“一俊遮百丑”的想法,经营业绩好坏还是取决于商品、服务质量和品种等基础要素。门店的招牌要抢眼不仅靠猎奇,即便用谐音也要“谐”得有谱,尊重文化传统和社会的价值取向。可是,除了把店名叫响,包装门店的整体形象以及赋予商品服务一定的特色,才能真正抓住顾客的心,让店名变成名副其实的金字招牌。

用在现实主义的小说里比较合适.反对某些无聊记者乱用"街头用语".

这个问题其实不严格,就是说"街头用语"定义不清楚.我理解为时下口语中比较常用的一些词语.而这些词语通常比较"粗俗",比较鲜活,比较有冲击力.

我说的粗俗不是庸俗,粗是社会真实的反映.比如南京曾经流行的词"一米多高".这些词表现地社会文明的程度,是社会学家及至政府研究问题的好材料.

曾在一家刊物上看到这样一个故事:
有个商人在一块招牌上写了3个字,挂在店门口,不一会儿他就被警察抓走了,原来,他把“卖袜子“写成了“卖妹子“.虽然他再三为自己辩解,但依据法律程序,公安局仍要对他进行调查.
看了这个故事,我觉得这个商人真是可悲.我国是一个文明古国,我们的方块字有着悠久的历史.作为炎黄子孙,竟闹出这样的笑话,不能正确运用、书写祖国的文字,多不光彩啊!
生活中这样的例子也并不少见.不知大家留意过没有,街上贴的广告、在一些小店门前的广告板上、小店里总会有几个错别字杵在那儿:水果店品种介绍的牌子上,“芒果“的“芒“总会被写成"芝",“西瓜“的“瓜“写成了“爪“,还有,快餐店的牌上,“餐“字总会写成“占“,菜谱上,“马铃薯“有的还写作“马0焦",我看了半天也看不懂,后来问了店主才明白.文具店的"具"有的写少了一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