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指切肢手术,医院是否该对此作个解释,医院是否应付一定的责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04:12:23
我爸在10月4日晚因工受伤,右手的大拇指第二节断了,当时就送往市医院外科室做了接指手术,并交了手术费1000元。5日-6日又交了医疗费1000元,6日下午--8日上午10:00医院单方面的对病人停止了用药,8日上午10:00又交了医疗费900元,之后主治医生才对我爸说手术不成功,没接好要动第二次手术,接着下午就做了截指手术,做完手术后休息了一阵,医生当天就叫我爸离开医院,并未做任何解释。而在6--8号其间的停止用药也没有解释,若是因费用要缴,也应有个通知,但没有。在治疗过程中或是出院了医院也没有拿出处方,发票等等,再有这样做了手术后也应开一张残疾证明的吧,也没有。
为了弄个明白也为了有个说法,我爸之后找到医院,外科室没人在,打主治医生的电话不接,找到院长,院长推说要找到医生再来解决。
医院是否应该有个说法,医院是一种特殊的服务行业机构,应该让消费者的权益得到保证的,而我爸又当怎么做才能让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

假如术前这些内容都有谈话记录并签字,可能很难,因为手术是有风险的,医院会找出理由和托词,最好的办法还是先找医院协商,不行再申请医疗鉴定,甚至起诉!

你所说的这种情况你父亲是在工作中受的伤,按照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应当属于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至于医院的问题如果有证据证明医院在治疗的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造成你父亲的手指截肢,可以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然后要求医院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