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点很多!!!!!!!!!!!寻求帮助律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16:33:08
律师您好:很抱歉占用您珍贵的时间,我要询问一些法律案件的一些事情,我是被害人的家属,现在有很多疑惑的东西,不知道怎么解释!事情是这样的,案发当日晚上我叔(A)与朋友一(B)朋友二(C)朋友三(D)在一起吃饭,中途接到犯罪嫌疑人(E)的电话,电话内容不太清楚.之后B又与E通过电话(B是E的长兄但之间有矛盾电话里还发生过争吵),过了一段时间E就来饭店行凶,E到饭店门口的时候只有我叔叔和D在,E就给我叔叔一刀(经医院证明是在腹部动脉处),具B.C.D的口供说是当时只有我叔叔和D在饭店门口,而他们中B因忘记带衣服又回去取衣服而C去结帐然后又去了厕所!然后C又说到看见E给我叔叔一刀后去拉E了,还说E又和B之后又发生了打斗!事情发生之后也没有报案,带着我叔叔回了我叔叔单位门口,之间耽误了很长时间,最后医院的大夫说的是送到医院之前已经死了!但案发现场距离医院只有2分钟的车程!后来犯罪嫌疑人E逃了,B.C.D的口供疑点很多,E是不是造成了故意杀人,而B.C.D有没有做伪证或者包庇,故意延误治疗时间而对被害人造成的损失(C还是开诊所的大夫),E的后果是什么,而且B.C.D的责任又是什么!要是起诉B.C.D又要以什么样的理由起诉.立案!希望我所说的你能明白,并给予一些建议!谢谢,我叔叔的死很不明白,做为家人我只想搞清事实,让所有有责任的人得到惩罚! 谢谢!

E的行为应该构成故意杀人罪。这样的案件应该是公诉案件,你可以将此情况反映给侦察机关,如果公正的话,他们就会进行侦察,BCD如果有责任的话,是不会逃脱责任的。
BCD的行为没有得到证实之前,无法对其行为定性,所以不敢断然说负什么责任。
有问题可以再发消息咨询。

你好,对你们家属的不幸遭遇表示同情。E如果是主观上具有故意伤害或则是故意剥夺他人生命的,那么就构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或则是故意杀人罪,按照我们刑法的相关规定,犯罪嫌疑人时可能判处死刑的,并应该赔偿受害人的经济损失的。(刑事追究其责任法院是不会支持你们对精神损失的赔偿请求的)如果要求其他三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你们就应该证明他们对你叔叔的死亡有过错,即使有也是抢救不及时的责任,但是这不是他们法定的责任,所以要追究他们的责任是非常困难的,责任赔偿的数额也是很少的。
如果还有什么不明白之处可以写信到我的邮箱:zhq200888@163.com进行联系。

您这个案件很典型,具有一定的借鉴价值,如果现在仅从您的述说来愤怒系的话,有关的证据是不足的,所以作为一个律师是不能妄下结论的,尤其是刑事案件!这样,如果您有什么具体的可以发邮件或留言在线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