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节目中说大陆没通奸罪,是真的没有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22:00:02
作为大陆公民我还真不太知道,那位高人给我补补法律知识

确实没有,在我国跟配偶以外的人通奸,只要对方不是性交易者,不是未成年人,不是违背对方意愿的,就不构成犯罪或者违法,而只是道德调整范围。要不怎么现在世风日下呢。

只要不涉及金钱或利益交易,那么这纯属个人感情及性态度,至多涉及道德问题,甚至连违法都算不上,不构成犯罪。

没有,男女只要成年没有强迫,不构成犯罪,只是是道德问题,只有在保守和落后的地区和封建社会才有。

通奸罪,即有配偶而与人通奸之犯罪。根据我国的刑法基本原则,刑法并无通奸罪。当今世界上只有伊斯兰国家在刑法上还保留通奸罪,其他的国家和地区虽然也有保留通奸罪的,但大都已经名存实亡。在保护人权、法制健全的国家,是不会出现通奸罪的。

没有,中国的国情不需要那个,台湾还没有黑帮罪呢?他怎么不说了

没有
世界主要国家都没有,有的主要是一些伊斯兰国家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