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过处分的人能否当人大代表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00:06:52

人民代表是通过选举产生的。任何公民都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在法律上,被剥夺政治权利只有一种情况,就是触犯刑律的规定,被法院依法宣告为犯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从而可能被剥夺政治权利。但是,即使在这种条件下,除了法院宣告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之外,剥夺政治权利都是有期限的。在期限届满之后,仍旧享有政治权利。即使被宣布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但是被赦免或者减刑执行完毕后,仍然享有政治权利。其他任何单位任何事由的任何处罚都不能剥夺公民的政治权利,自然可以担任人大代表。

我个人觉得这样的人去当人民代表简直是对国家体制的侮辱,
是对人民代表大会的侮辱

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