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了亲,给了聘礼,摆酒了酒后,没登记新娘跑了,男方有权拿回所损失的钱财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01:02:16
我有个朋友,经人介绍认识了个女的,不久后结婚了,订了婚,在女方家摆了酒,也取回了家,没过几天,那女的跑了,他们没登记,请问南方有权要求女方赔偿及拿回所发出去的钱吗?
介绍人向着女方

这件事情上,根本不存在事实婚姻的问题,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但符合结婚实质条件,并且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得到周围群众的承认所形成男女两性结合。
本件事情的重点是在双方尚未办理婚姻登记手续的情况下,一方消失。因为双方家庭都很明确,应该不会是“骗婚”。可能的情况是女方在仪式结束后又不愿嫁给男方。
这时候就会涉及男方为结婚支出的费用和“彩礼”的返还问题。结婚毕竟不是双方签订一个合同,所以,不能主张违约责任。而“彩礼”属于中国的民俗习惯,一般是男方为了迎娶而交给女方的,性质类似于赠与,但又不是赠与,我的看法是在新娘消失的情况下,女方再拿着这笔钱就属于不当得利,应予返还。至于置办酒席这些开支,没有什么索赔依据。
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可以。
2003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其中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或者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亦或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依据上述规定使财产的处理有法可依。

有权要求返还彩礼。
但是,谈不上其它赔偿。

只是事实婚姻,不受法律保护.可以要求的,但人家不给也没办法,还是协商解决吧.
现在有专门从事骗婚的,但愿你的朋友不是这种情况,如果是就惨透了.

有权要求返还彩礼,但是,不会有其它赔偿,除非对方出于道德歉意的原因,主动要求赔偿。这就不是法律的范畴了

可以要求把彩礼归还!
然后找个律师,因为你说的里面含有欺诈成分,问问专业律师能不能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