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的房子如何过户?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9 04:02:10
张某(卖方)和(王某)因房产买卖合同纠纷而告到法院,现法院已判决买卖双方继续履行合同(张某应于15日内协助王某办理过户手续)
1:卖方应提供什么手续
2:买方在办理过户时产权可以办其他人的名吗?如果不行,应该怎么办才能办别人的名?要两次过户双重税费吗?可以一次办理吗?
3:过户时,判决书和执行书有用吗?

对于经法院判决的房子,在判决生效后,过户的方法有二种:

1、由双方直接到所在地的房管局,依据法院判决书和相应的资料进行过户。

2、如果对方不主动配合过户的,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由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强制过户。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第二百五十一条 在执行中,需要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拓展内容:

法院判决的房产办理过户须知

一、协助执行应提供的手续 

1、 房屋所有权转让申请表 

2、 民事判决书、调解书或裁定书 

3、 协助执行通知书 

4、 房屋所有权证 

5、 测绘图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