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关系具有怎样的法律效力?与事实婚姻有什么不同?同居双方有怎样的权利义务?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08:26:16

1、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属于私人之间自我约束的关系,法律上不予承认,不予强制保护。
  2、事实婚姻是指1994年2月1日前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而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形。法律确定事实婚姻是为了解决因当时婚姻登记制度不健全而形成的历史问题。只是一种法律过渡,1994年2月1日之后,不再有事实婚姻的存在。
  3、同居双方的法律关系,类似于合伙生活的法律关系,各自有独立的财产权和人身权。双方权利义务互不影响。

1.同居关系不被法律认可,不受法律保护;

2.事实婚姻是指在1994年2月以前未婚同居,且符合婚姻的实质要件的情况;1994年2月以后就不存在事实婚姻,即使满足婚姻的实质要件也是非法同居关系;

3.同居关系法律不保护,但是对同居期间的财产,按照共同共有关系处理;

同居关系分为非法同居和一般的同居关系,都不受法律保护。前者甚至有一定的刑事违法性。如有配偶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同居。后者虽不违法,但是不受法律保护,又被称为非婚同居。

中国目前不承认事实婚姻。如果男女2人齐备结婚的要件,没有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登记而直接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视为同居关系。

同居关系法律不保护,但是对同居期间的财产,按照共同共有关系处理;

同居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中国现在不承认事实婚姻了。
同居双方依照民法中的一般规定进行规制,双方不因同居关系在法律上承担权利义务。所以如果解除同居关系,在财产划分上存在很多困难,法律没有相应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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