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02:26:55
现在总有人提什么:"同居协议书”,“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等等说法。
请问这些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受法律保护吗?

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一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婚姻关系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或者当事人解除同居地请求涉及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纠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审理。通俗的讲,就是关于解除同居关系的,法院不管,当事人自由解除,法院只管当事人双方同居期间的子女抚育纠纷\抚育费纠纷及财产分割纠纷问题.
而你所提到的,所谓的"同居协议书”,“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中,其中关于同居关系的问题,具不具备法律效力是没有意义的,只是其中关于子女及财产部分,如果不存在欺诈\胁迫等,应该对双方均有约束力的,但是,如果一但发生纠纷,还是需要到法院再重新确认.但协议中关于财产及子女方面的还是具备法律效力的.

你好,如果您指的是男女之间类似于婚姻的同居关系的话,应该是“非法同居关系”。否则应该认定为“夫妻关系”。
非法同居关系是指男女双方或一方有配偶未办理结婚登记,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或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不符合事实婚姻的法定条件的两性结合。

《婚姻法解释(二)》第一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婚姻关系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或者当事人解除同居地请求涉及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纠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审理。

我觉得您指的“同居协议书”,“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应该属于“涉及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纠纷的”。

如与事实相符,并且涉及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可以产生法律效力。

契约自由,只要双方达成合意且不违反国家禁止性的法律规定,比如男方自愿给女方一定的经济补助之类的,应该是有法律效力的

同居法律是不保护的,还解除什么

同居法律是不保护的,不用谈什么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