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事故处理及保险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9 10:44:36
10月30日在小区中停车时,将旁边的车子保险杠碰擦了。当时拨打了110,然后到警署处理。我开的是单位的车,怕影响第二天工作,要求现场调解解决。当时认定我全责,我认为可以进保险,所以答应了对方的赔偿要求(比实际损失高很多,但不超过1千)后就付了钱,警署写了事故证明,注明了赔偿金额以及对方须提供发票。盖了警署的章。

现在对方称不打算修了,拒绝提供发票。

请问:
整个程序警察处理的对吗?
我当时应该付钱给他吗?
如果没有发票,保险公司会赔付吗?
对方不提供发票,是否可以认为是没有履行事故处理决定?那么接下来如何处理?

对。
应该,但是给多了。
不会。
可以上法院起诉。但我个人认为就当作一次深刻的学习费吧(花那么多精力不值得)。为什么不咨询保险公司的人呢?或者加入AAC协车吧,他们有良好的咨询服务,而且相对保险公司的人来说比较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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