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毁约会有什么后果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01:24:02
我在昌平区这边,学校外租的房子,房东非要签协议,协议上写的是租住6个月.我是从8月26日租的,他让我我一次交了三个月的房钱.现在两个多月了.可是这个房东事太多.感觉不像是租住他的房子,像是借宿他家一样.特讨厌.我不想在这里住了!想搬走.如果我要是偷偷的搬走,会有什么后果啊!得赔偿他多少钱啊!他给我办过暂住证,知道我的身份证号!谁帮我想想办法,我实在是不想在这住了,想搬走!!帮帮忙大家!

看你们的协议上有没有承租人提前退租的相关约定了。比如约定乙方提前退租的,支付的押金不予退还等,或者约定提前退租应该支付违约金等。如果没有相关约定,而且你住满了也不吃亏,也没有押金在他手上,走了完了吗。再说北京这么大,他上哪找你去呀?!

如果协议上没有明确规定,就不需要赔偿。不知道你交没交抵押金,如果交了就不能给你了。不会有什么法律责任的。放心吧,其实也不需要偷着走,也没关系。

如果你和房东有签订租房合同,并且有注明关于为到期就搬走之类的条款的话,根据合同的规定,你需要交纳违约金的。 所以,有什么事情还是和房东多商量。希望他能体谅你。

你给房东商量了.剩余的租金不要了,也不想再这租了.这要看你们当时签合同的时候是怎么写的.

不想继续租住就跟他解除合同啊。
有什么后果就看你们的合同是怎么约定的了。如果有写明毁约的条款就按合同约定来做咯~~不过要看你们的合同是否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