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进项税开票单位和汇款单位要完全一致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23:47:13
进项税发票品名和销项税发票的品名要完全一样吗?

增值税进项税开票单位和汇款单位必须完全一致,至于你开出去的销项税发票与你取得的进项发票的品名是否一致不是必须的,关键在于你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上的经营范围必须有的品名。

增值税进项税开票单位和汇款单位不是必须一致的,只能说一般情况下是这样的.如果你单位收到对方单位(增值税进项税开票单位)的委托付款书时,你可以把款直接打给委托付款书上的另一个单位(收款单位).

进项税发票品名和销项税发票的品名最好是完全一样.这样可以说明你销的商品就是你进的商品.有时税务局查账,发现进、销品名不一样,会认为你是违规开票。(我这里就遇到过这种事情,为不找麻烦,还是完全一样的好)。

开票单位和汇款单位必须一致,销项税票的品名起码要在你经营范围之内,还有要是你库存商品里有的商品。

当然
那是注册的单位名称和开户行的名称,和汇款单位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