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政府对土地的行使权利,及个人及家人的土地拥有权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18:58:12
知道答案吗?

我国宪法规定,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所有,使用权根据不同的情况可以由国家、集体、企业、个人使用,原本个使用的土地,县政府可以根据有关政策和批准征用,但必须给予一定的补偿。根据你的问题,建议你首先咨询一下县政府对土地使用的合法性,不同面积的土地使用要不同级别批准,最高由国务院批准,如没有取得批复,县政府的土地征用即为非法。其次要尽量对自己的土地和土地上的附属物进行价格评估,在最后为主张自己的权益的据可依。

在中国,只有国家有土地的拥有权
人民只是有使用权
县政府代表国家行使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