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流产有残留属于医疗纠纷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4 17:31:50
我的小姐妹在一家医院做了药流,半个月复查,复查后没有流干净,又给了四颗药塞塞,医生说一个星期出血干净就不用去看了,滴滴答答的要继续去看的,过了7,8天没有出血了,她就以为没有事了,过了一个多月又出血了,以为是来月经了,可出血的时间太长了,就去另外一家医院做B超,结果没有做干净,还有残留,到做药流的医院去交涉,正在交涉中,却大出血了,他老公要求医院的医生一同送到省妇保,被拒绝,说跟他们医院没有关系,还说真是残留,一切费用有他们负责,我小姐妹和他老公就急忙驱车到省妇保,去挂急诊,住院了,花了3000多的医药费,结果化验就是没有流干净剩下的残留。
她要求这家医院赔偿医药费,营养费,误工费和护理费,这家医院是全民性质的,归区政府管的,医院说只能赔医药费,其他没有的,该怎么办?

1.属于医疗纠纷,但不是医疗事故;

2.这家医院应当赔偿医药费,营养费,误工费和护理费,还有交通费等费用,在医疗纠纷中,医院应当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3.如果医院拒绝赔偿,你们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第二项的相关费用。

如果“化验结果使没有流干净剩下的残留”那么就可能是医疗事故,因此你可以申请当地卫生局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进行事故鉴定,如果能够得到确认,医院就要赔偿全部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