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社保94年前在异地办理的,94-99年未交纳,2000年又重新购买了,未缴纳的可否续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0 12:44:58
我的社保94年前在异地由单位办理,94-99年未交纳,2000年又重新在其他地区由单位购买了,未缴纳的94-99年可否续上,如果可以,如何办理?

不是绝对的,你可以找原来异地的单位补缴94年至99年的.关键是何原因.如果是单位的原因是没问题的.如果是个人原因就不行.

是不可以的,保险2年未交的算是失效了,已经不能再补了

不可以,已经不能补了

可以补,但是补的话,滞纳金很高,大概是每天千分之三,我想你可以到社保中心去问一下。如果可以的话建议放弃94年以前的部分。除非之前有好多年。

社保将来享受应是在本地区的,如果始终在异地办理的话,除非是可以迁入户口所在地区,不然没什么意义。

你94年前在异参加社保,94-99年未交纳,2000年又重新在其他地区参保,94-99年未缴纳的可以续上。你可在原参保单位办理补缴手续,把这几年欠缴的养老金及历年的利息和滚存利息交清,然后,再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到你新单位的社保经办机构,继续履行缴费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