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妻和一个外地人结婚后提出变更女儿的监护权我该怎么办?求求法律专业人士给予帮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9 17:23:02
我本人是一个自由职业者,和前妻协议离婚已结十一年,双方居住在同一个城市,有一个女儿由我来抚养。由于双方都没有选择再婚又十分疼爱这个孩子,因此这个孩子在我和前妻之间可以没有时间限制的自由往来。一年前我离开居住地去外地帮朋友筹建公司,女儿就和前妻居住,我每月给前妻1000元的补偿(前妻靠工资收入)。去年前妻从网上认识了一个网友(外地小生意人有一个女儿)并迅速发展到热恋已经结婚准备辞职离开现在的居住城市,并向我提出变更女儿的抚养关系。我现在很苦恼,女儿现在正处在青春期,我认为前妻这种选择根本没有考虑是不是女儿最佳的成长环境。我现在担心在法庭上法官会让女儿做最终选择,让女儿现在做这样的选择我认为是一件非常残酷的事情,而且女儿选择母亲的可能性比较大。现在我请求有经验的法律专业人士帮帮我,如果无法协商我该怎么办?我该怎么向法官陈述?帮帮我!帮帮我的女儿!!!

不用苦恼!十一年来你一直和女儿生活在一块,她对你的感情也是很浓厚的,从目前来看,你妻子并没有享有法律上的对你女儿的监护权,监护权依然在你的手中,在没有变更监护权之前,你可以合法的让女儿回到你的身边,这段时间让她一直呆在你的身边,让她发自内心的选择你!而你前妻那边也已经有一个女儿了,我想她不会采取太强硬的态度来争夺监护权,毕竟她需要顾忌新任丈夫的感受!
希望可以帮助你!

要不回来的
是你的还是你的

你和你的女儿说明她现在随母亲去是很不利的,私下看她是否会选择你,如果思想工作做好了,你再到法院起诉。

你们协议离婚的时候有没有确定女儿的抚养权归谁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