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方应该如何处理位好?为什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14:16:38
我某出口企业收到国外开来的不可撤销信用证1份,由设在我国境内的某外资银行通知并加具了保兑。我出口企业在货物装运后,正拟将有关单据交银行议付时,接到该外资银行的通知,声称开征银行已宣布破产,该外资银行不承担对该信用证的议付或付款责任。但是可以接受我出口公司的委托,向国外买方直接收取货款。

按信用证交单议付,要求保兑行付款.保兑行的付款责任也是第一性的.

既然那个外资银行有保兑的承诺,你可以要求他履行保兑的义务.
国际法:保兑行是指根据开证行请求在信用证中加以保兑的银行.承担与开证行同等的付款责任.保兑行通常由通知行兼任,也可以是其他银行.

还是中国好,银行一般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