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政务的四种基本模式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08:15:11

电子政务的基本模式
根据其服务对象的不同,电子政务基本上可以分为四种模式:政府对政府的电子政务(G-G),政府对企业的电子政务(G-B),政府对公众的电子政务(G-C),政府对公务员的电子政务(G-E).
以上四种模式是一种互动关系.政府部门是以两种身份来参与信息化建设的,它既是公共信息平台的使用者,也是建设的组织者,这两种身份相辅相成,互相促进.

根据其服务对象的不同,电子政务基本上可以分为四种模式:
政府对政府的电子政务(G-G),
政府对企业的电子政务(G-B),
政府对公众的电子政务(G-C),
政府对公务员的电子政务(G-E)。

电子政务:运用计算机、网络和通信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实现政府组织结构和工作流程的优化重组,超越时间、空间和部门分隔的限制,建成一个精简、高效、廉洁、公平的政府运作模式,以便全方位地向社会提供优质、规范、透明、符合国际水准的管理与服务。

电子政务是一个系统工程,应该符合三个基本条件:

第一 电子政务是必须借助于电子信息化硬件系统、数字网络技术和相关软件技术的综合服务系统;硬件部分:包括内部局
域网、外部互联网、系统通信系统和专用线路等;软件部分:大型数据库管理系统、信息传输平台、权限管理平台、文件形成和审批上传系统、新闻发布系统、服务
管理系统、政策法规发布系统、用户服务和管理系统、人事及档案管理系统、福利及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等等数十个系统。

第二,电子政务是处理与政府有关的公开事务,内部事务的综合系统。包括政府机关内部的行政事务以外,还包括立法、司法部门以及其他一些公共组织的管理事务,如 检务、审务、社区事务等;

第三,电子政务是新型的、先进的、革命性的政务管理系统。电子政务并不是简单地将传统的政府管理事务原封不动地搬到互联网上,而是要对其进行组织结构的重组和业务流程的再造。因此,电子政府在管理方面与传统政府管理之间有显著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