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进人才落户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09:02:21
请问什么是引进人才落户?根据济南市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暂行办法“取得硕士、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高层次管理人员及配偶、未婚子女;高级技师、高级技能师及配偶、未婚子女”是否硕士学位以上就属于引进人才?心存迷惑,请各位帮助,多谢
多谢这位朋友,我的意思是“引进人才”是一种特殊的方式,还是只要符合暂时办法里面的条件就属于引进人才呢?多谢

其实没楼上说得那么麻烦,你来济南人才市场问问就知道了
电话87081692
地址在济南市经十路239号, 乘2、33、42、81、117、K56、K109路公交车在五里牌坊站下车即到

http://www.qcwomen.org.cn/Article_Print.asp?ArticleID=736

不仅仅是硕士以上学位,也包括本科学位,这里无法copy,自己去看,包括申办手续等等都比较详细

引进人才落户条件:
1、基本条件
(1)对驻济单位引进的省内外具有普通教育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职称(含高级技师)的人员、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人员和省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获得过国家、省级科技奖项或拥有国家发明专利或国内领先水平的专有技术、某项特殊才能的专业人才、海外留学回国来济创业人员,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可在我市落户。
(2)对驻济单位调入的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学位、或者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同时具有中级职称(含工人技师)的人员,以及在我市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不受单位所有制性质、规模大小的限制,本人有住房,或单位已设立集体户口具备落户条件的,准许在我市落户。
(3)驻济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以及能够足额纳税、足额交纳职工养老保险、无亏损的企业聘用的具有中级职称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工人技师,在该单位实际工作满3年,本人有住房,或单位已设立集体户口具备落户条件的准许其在我市落户。
2、申办手续
对符合上述条件申请办理城镇居民户口的必须具备以下证明材料:
(1)本人申请、单位、办事处或村委会证明;
(2)入户人《暂住户口证》、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
(3)入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和未曾被劳动教养或刑事处罚的证明(未成年人除外);
(4)港澳台和国外人员符合政策条件要求为其内陆亲属办理落户的,需提供港澳台和国外人员与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