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偷书看,不算贼”?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23:10:44
偷书去卖,当然是贼; 抄袭人家的作品自然是可恶的; 问题是如果有人偷书只是为了获取知识, 看后偷偷的归还的, 这算贼吗?大家怎么看待这种行为?

鲁迅笔下的孔先生说:是窃书.
偷是贬义,不齿的行为.既然用途这样高尚便算不得偷,我们不要太古板的用法律用规范衡量所有行为.呵呵,感性一点没什么不好.
提议拿人家书看要保护好.

因为你看一遍书中的东西就记住了,这算把书中的东西偷到自已的心里.

也是不对的。
因为物品的主人有权利保护自己的财产,不管书也好,钱也好。
如果有人肆无忌弹的偷偷翻动你的物品,尽管不会损坏,尽管还是会放回来,你心里会舒服吗?就算你永远也不会知道,你会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吗?

不算!窃书不算偷。

算贼
但是一般人是不会在这种事上计较的
反而还会让他不再“偷书看”
毕竟求知的人是很讨人喜欢的

当然是贼,只是如果他送回来了,在量刑上应该从轻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