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交通事故!大家帮忙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3 07:52:03
我与06年11月2日晚上8点多点开公车去给同事修车,回来的路上发生了重大交通事故,当时我在正常行车道上行驶,3名妇女横过公路,造成2死1伤,我没喝酒,有驾照,没违章,没逃逸,并及时报警!
我该有哪些责任!
当时我开车出来办公事,但修车没有和公司领导说明情况,这是不是公车工用呢?
还有,赔偿这一方面由谁赔呢?
我现在很着急,,各位帮帮忙啊!!

首先,你要平静一下心情。
事情既然已经发生了,就必须勇敢地面对。
你的行为已经构成了交通肇事,并且造成了比较严重的后果。
既然你没喝酒,有驾照,没违章,没逃逸,并及时报警,说明你在以一个积极的态度解决问题。
交警会根据事故现场的勘察情况作出公正合理的处罚。
你需要继续主动配合交管部门的工作。
既然是办公事修车,就属于公车公用,出了事情,主要还是由单位来赔付,你不必过多担心。
建议你主动和单位领导谈谈,希望你早日摆脱心理上的阴影,踏踏实实,好好工作,用实际行动回报单位。

根据现场行驶状况,进行责任认定,如果你承担主要或者全部责任,会构成交通肇事罪,还要附带民事赔偿。根据你简单的叙述

其他责任只是民事赔偿的问题。至于最终谁承担民事责任,有保险的保险承担,超过保险限额的如果你能够证明是职务行为由单位承担。

首先 说车 你是开车出来办公事 在车还没有送还公司以前 还是属于在公事过程中的 所以不属于挪用
第二 说责任 只要你没有酒后驾驶 没有超速和驶入人行道 而且是她们3人突然闯入行车道的 那么在法律上你是没有责任的 而且你及时报警 已经尽到了义务 所以在人道主义上你也是没有错误的
第三 说赔偿 如果那三位妇女是违反交通规则横穿马路的话 那么你没有赔偿的义务 如果当时的情况很复杂 无法断定她们的情况的话 那么可能你和你的公司要与那三位的家属进行协商赔偿了 总之 不会由你单独赔偿 你要尽量将事故责任弄清楚 解脱自己的责任 必要的时候要请律师协助你 淄川区内有名的律师事物所不多 建议你去张店找一下 那里的可能更专业些

如果以上的答案不能让你满意的话 可以发信息给我 我可以再找其他法律系的同学帮你解答

按法律说我认为你没有过错,但是法律总是有人情存在,所以建议你还是有点赔偿以安慰人心,这样你也过意的去,对不对。
有什么不懂 的联系本账号,我是学法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