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谁了解婚姻法中,如何认定家庭共同财产的?急.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2 12:01:34
我老公是外地人.婚后我父母出钱以我的名字购一套住房.并与我们一起居住.现他要求离婚.法院一审认定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我父母无第二处居住地,与我们在新房屋中居住多年.并在生活中贴补家用,一生心血都在这个家中.现父母的一点权益都没有了...谢谢那位好心人帮帮小女子..

我不得不非常遗憾地告诉你:你在经济上大出血是无可避免了!你们一家人天真得让人大吃一惊!
“婚后我父母出钱以我的名字购一套住房.并与我们一起居住.”——为何不以父母名义购买?当初难道就没一人告诉你们要考虑留一手?该房只得作为婚后共同财产加以分割。虽然法庭会考虑你父母居住困难,最终房子一般会判给你,但你须支付对方一半房款(即使通过法庭辩论可以少付一些,但意义并不大)。
“并在生活中贴补家用,一生心血都在这个家中.”——全部落空!真是没有办法。难道尊父母不食人间烟火???犯这种极其低级的与其年龄极不相符的错误?(不得不这样说)
现在只有通过努力,能减少多少损失就减少多少吧!可以考虑收集他有过错的证据,并主张自己生活困难,需要经济帮助,只能如此了。

一审判决当然是错误的。赶紧上诉阿